記者查詢國家質檢總局信息時獲悉,今后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標保質期。
挑選食品時先看保質期,這是很多市民的購物習慣。不過,今后,對于這些食品市民可不用看保質期了。
新施行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11月底結束過渡期。根據要求,12月1日以后生產的乙醇含量10%以上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免除標注保質期的限制。據悉,食糖、食用鹽經常被用來腌制食物,這兩種食品本身就是天然的防腐劑,化學性質非常穩定。乙醇含量超過10%的白酒也就是大家俗稱10度以上,本身就可以作消毒用,各種微生物幾乎不能繁殖。因此,這幾類食品即便免除保質期也不會危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不過,按照要求,不標注保質期并非指這些食物可以永久保存,市民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看清購買產品的生產日期,購買回家后應在生產日期一年內食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