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
自今年9月1日起,所有添加蘆薈的食品均須標注“本品添加蘆薈,孕婦與嬰幼兒慎用”字樣,并在配料表中寫明含有“庫拉索蘆薈凝膠”,公告還指出常人每日食用量不應大于30克。
近日,記者走訪了哈爾濱市多家超市發現,大部分蘆薈食品包裝均已標注警示語,但多數導購員和購買市民卻對此并不知情。
9月20日上午,記者又走訪了哈爾濱市沃爾瑪、家樂福、世紀聯華等幾家超市發現,多數含有蘆薈的乳制品、果凍、果汁等食品均已按國家要求標注包裝。
然而,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很多超市導購員和購買顧客均對此警示還是并不知情,更不了解食用過量蘆薈對人體會造成負面的影響。記者在超市柜臺前停留近20分鐘,多數前來購買飲品的顧客都只關注口味和容量,并沒有認真閱讀產品說明。一位正在為孩子挑選飲品的女士表示,以前只知道蘆薈有美容功效,從未聽說還有限制,況且包裝上的警示語字體較小,很少有人會在購買時特意檢查,該女士建議超市導購員,若遇到孕婦及兒童顧客時,應及時予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