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科羅拉多一位叫做維恩·沃森的男子狀告爆米花的生產商與經銷商勝訴,得到了7百30萬美圓的賠償。他被發現得了“爆米花肺”,法庭認可了他對爆米花的指控,認定生產商與經銷商應該擔任。“爆米花肺”是如何構成的?這個官司,又是怎么回事呢?
有一種物質叫做“雙乙酰”,能產生黃油的香味,經常被用到爆米花中。2000年,密蘇里州一位長期接觸這種調料的工人,呈現了咳嗽、氣喘、呼吸艱難等病癥,最后被確診為“閉塞性細支氣管炎”。密蘇里州的衛生與老年人服務部開端調查爆米花與這種病癥的關系,并向國度職業平安與安康研究所懇求技術支持。調查結果,雙乙酰會構成細微顆粒飄散到空氣中,然后被吸入進入肺部。跟其他進入肺部的粉塵一樣,可能堆積在肺的氣管中而招致阻塞。這種病癥于是被稱為“爆米花肺”。后者在2004年發表了一份文件,正告工業界要“預防運用和制造調料的工人的肺部疾病”。
后來發現了更多的病例,他們紛繁起訴廠家。2004年,其中的一位取得了2000萬美圓的賠償。爾后,有的廠家中止了雙乙酰的運用,而繼續運用的廠家也會增強對工人的維護。有粉塵產生的生產過程并不少,在充沛的維護措施之下,也并非不可承受。
各種“有害物質”的危害都跟劑量有關。雙乙酰招致工人的“爆米花肺”,是由于工人長時間處在洋溢著雙乙酰香味的環境中。而爆米花的消費者,聞到這種香味的時間很短,也就沒有人以為吃爆米花也會有問題。
在維恩·沃森被查出“爆米花肺”之后,醫生問是不是喜歡吃爆米花。他很驚奇地答復是,在過去的十余年中,每天要吃兩包。于是,醫生把他作為第一例“大量吃爆米花而招致爆米花肺”的案例進行了報告。醫生宣稱:雖然不能肯定他的爆米花肺一定是吃爆米花招致的,但是找不到其他的解釋。
“長期接觸雙乙酰的工人可能會得爆米花肺”已經被確認;維恩·沃森長期吃大量爆米花;醫生找不到其他原因來解釋他的病因。這三點加在一起,在科學上并不足以做出一個嚴謹的判斷——比如被告就辯稱,維恩·沃森的肺病可能是他在工作中長期接觸地毯清洗劑造成的。不過在美國的司法體系里,指控是否成立由陪審團來判斷。而陪審團是隨機選取的普通公眾,在心理上往往會更傾向于個人或者弱勢的一方。所以,陪審團采信了“長期大量吃爆米花招致爆米花肺”這個結論,也并不意外。
除了這一條病因的判斷,原告律師對廠家的指控還有“明知爆米花調料可能招致爆米花肺,卻沒有告知消費者”。這一條明確地指控原告的得病是被告的疏忽或者過錯造成的,于是要求巨額賠償。平心而論,這一條指控有點無賴。由于,爆米花調料造成爆米花肺,是在長期接觸雙乙酰的環境下。在此前,根本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吃爆米花所接觸的量”能招致生病。國際食品添加劑委員會(JECFA)的評估結果,也是雙乙酰“在作為調料運用的情況下,沒有平安性問題”。
在這樣的背景下,要求廠家告知消費者“爆米花中的調料雙乙酰可能招致爆米花肺”,有點象在面粉袋子上注明“面粉粉塵可能招致肺部疾病”。不過,維恩·沃森畢竟是個倒霉的人。不管這個官司的判斷是否合理,讓財大氣粗的爆米花公司出點血,也可以算是“劫富濟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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