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期,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持續落實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大力推動老舊農機的報廢更新工作,加速農機結構的調整優化。

《通知》中明確指出,將進一步拓寬報廢補貼的范圍。在原有的9個農機種類基礎上,新增水稻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與此同時,各省可圍繞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的穩產保供目標,推進“優機優補”“有進有出”機制。結合實際情況,將自行確定的報廢更新補貼農機種類范圍上限從6個提高到12個。此外,將繼續執行2024年提高標準的相關政策,并再次提升部分重點機具的補貼標準。具體而言,報廢水稻拋秧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的,補貼標準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并更新購置采棉機的,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6萬元提升至8萬元;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的,報廢補貼標準按50%提高。
《通知》著重強調,各省要強化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合理管理和使用支持農機報廢更新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做好相關機具的報廢更新補貼工作。要以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為出發點,加強政策實施的保障措施。進一步完善農機報廢回收拆解體系建設,加快農機回收拆解企業的培育和網點布局,鼓勵根據實際情況將回收環節和拆解環節分開,探索提升補貼資金兌付效率的新途徑。同時,要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密切關注機具回收、機具核驗、報廢拆解、資金兌付等關鍵環節,嚴厲打擊信息造假、以小充大報廢、一機多地報廢、單機多次報廢、廢件拼機報廢等騙補套補行為,確保政策能夠高效、規范地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