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席 本刊記者 傅紹良
近日,一套歷時一年時間編寫,共計30多萬字的《濰坊市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標準體系(試行)》(以下簡稱《標準體系》)開端在全市范圍內試運行。據理解,這是山東省食藥監系統內首部食品藥品執法標準體系。
近年來,濰坊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深化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根本方略,落實法治政府建立工作嚴重部署,多措并舉不時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積極探究行政執法科學化、標準化、精密化建立,食品藥品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較好效果。為進一步夯實工作根底,深化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推進依法行政,完成嚴厲標準公正文明執法總請求,2017年5月,濰坊市食品藥品監視管理局肯定了“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標準體系建立”這個課題,探究展開行政執法標準體系建立工作。為做好這項工作,他們選擇主干力氣,特地成立了標準體系起草小組,于2017年8月份開端著手起草,在屢次總結提煉、梳理歸結、征求意見、修正完善、學習自創、調研論證的根底上構成初稿,并屢次約請濰坊市政府法制辦、市質量技術監視局、濰坊醫學院法學院等有關專家停止指導論證,聽取了省食品藥品監視管理局有關指導意見,構成了《濰坊市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標準體系(試行)》。
該標準體系共分五大部分、17個大項、218個小項,從行政處罰保證標準、行政處罰立案標準、行政處罰調查取證標準、行政處罰決議標準、行政處罰執行標準等五方面對食品藥品行政處罰工作各環節作了明白、詳細、詳盡、細致、縝密的規則,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施行行政處罰工作提供了一個可執行、可操作的標準標準。比如,該標準體系對行政處罰案件辦理流程中的受理、立案、調查取證、作出決議等各個程序停止了詳細標準詳細的規則,對于各個環節使用何種執法文書,執法文書如何制作等停止了明白細致的規則,使得食品藥品行政執法人員有據可依。
另外,該標準體系規則了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黑名單公開及違法行為處罰到人等內容,對于廣大市民理解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提供了便利渠道,充分保證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視權。
“《標準體系》貫徹到了食藥執法的每個環節,相比之前,執法標準更細、更嚴,可操作性更強。”濰坊市食藥監局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標準體系》注重了環節、部門、科室間的上下、左右銜接暢通,確保每項工作構成閉環,如完善了內外通報機制,一方面暢通了內部市縣兩級單位的信息,將執法信息及時通報到屬地相關部門、市局相關科室;另一方面,如果涉及外地或者其他部門的,《標準體系》制定了詳細的機制保證與外部的信息銜接。這樣,通報信息在內部和外部構成“閉環”,有效地保證了信息暢通,也能夠解決“一罰了之”的問題。《標準體系》的出臺施行,對于解決和糾正執法實踐中制度不完善、標準不統一、裁量不恰當等問題,以及推進食品藥品行政執法標準化建立,提升法制化、標準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堪稱食藥執法的“范本”。
在全國上下深化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推進嚴厲標準公正文明執法的時代背景下,濰坊市在健全完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配套制度建立方面走在了全省的前列,這一《標準體系》的出臺必將切實保證執法人員正確施行法律法規規章,提升行政執法效能,也必將促進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闊步邁上一個更加嶄新的臺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