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范規則了出口水果中多菌靈殘留量檢驗的抽樣、制樣和液相色譜測定辦法。
本規范適用于出口柑桔中多菌靈殘留量的檢驗。
2 抽樣和制樣
2.1 檢驗批
以不超過1 500件為一檢驗批。
同一檢驗批的商品應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裝、標志、產地、規格和等級等。
2.2 抽樣數量
批量,件 最低抽樣數,件
1~25 1
26~100 5
101~250 10
251~1 500 15
2.3 抽樣辦法
按2.2規則的抽樣件數隨機抽取,逐件開啟。每件至少取500g作為原始樣品,原始樣品總量不得少于2kg。加封后,標明標志,及時送實驗室。
2.4 試樣制備
將所取原始樣品縮分出1kg,取可食局部,經組織搗碎機搗碎,均分成兩份,裝入干凈容器內,作為試樣。密封,并標明標志。
2.5 試樣保管
將試樣于-18℃以下冷凍保管。
注:在抽樣和制樣的操作過程中,必需避免樣品遭到污染或發作殘留物含量的變化。
3 測定辦法
3.1 辦法提要
試樣用鹽酸溶液加熱回流,停止提取。提取液經過濾后調至堿性,再用二氯甲烷提取。
提取液經濃縮,c18預處理小柱凈化,甲醇洗脫。洗脫液濃縮后用液相色譜儀-紫外檢測器測定,外標法定量。
3.2 試劑和資料
所用試劑除注明外,均為剖析純,水為蒸餾水。
3.2.1 正己烷:優級純。
3.2.2 二氯甲烷。
3.2.3 甲醇:色譜純。
3.2.4 甲醇溶液:20%(v/v)水溶液。
3.2.5 鹽酸溶液:2mol/l。
3.2.6 氫氧化鈉溶液:10mol/l,2mol/l。
3.2.7 碳酸氫鈉溶液:用水溶解5g碳酸氫鈉并稀釋至100ml。
3.2.8 多菌靈規范品:純度≥96%。
3.2.9 多菌靈規范溶液:精確稱取適量的多菌靈規范品,先用少量的鹽酸溶液(3.2.5)微熱溶解,再用該鹽酸溶液定容,配成濃度為1.00mg/ml的規范儲藏溶液。依據需求再配成恰當濃度的規范工作溶液。
3.3 儀器和設備
3.3.1 液相色譜儀并配有紫外檢測器。
3.3.2 離心管:具塞,5ml,15ml,50ml。
3.3.3 離心機:轉速6 000r/min。
3.3.4 快速混勻器。
3.3.5 高速組織搗碎機。
3.3.6 多功能微量化學樣品處理儀(或相當的裝置)。
3.3.7 微量注射器:25μl、100μl。
3.3.8 玻璃抽濾器。
3.3.9 砂芯漏斗:2號或3號。
3.3.10 c18預處理小柱:先用3ml甲醇,再用同體積水分別淋洗。
3.3.11 注射器:5ml。
3.4 測定步驟
3.4.1 提取、凈化
稱取試樣約5g(精確到0.1g)于50ml離心管(3.3.2)內,加10ml鹽酸溶液(3.2.5),裝上回流冷凝管后,加熱至沸騰,回流30min。移出,冷卻至室溫。將離心管內的樣液用砂芯漏斗抽濾,再用10ml鹽酸溶液(3.2.5)分數次洗滌殘渣。合并濾液,在容量瓶中用鹽酸溶液(3.2.5)定容至25ml。
精確吸取2.5ml上述濾液,同時吸取與樣液中多菌靈濃度相近的規范工作溶液2.5ml,分別置于15ml離心管中,加4ml二氯甲烷,在快速混勻器上混勻2min,離心(4 000r/min)3min。用尖嘴吸管吸出下層二氯甲烷,棄去。在水相中加入適量氫氧化鈉溶液(10mol/l),使試液接近堿性,然后小心滴加氫氧化鈉溶液(2mol/l),使試液的ph為10~11。再滴加碳酸氫鈉溶液,使試液的ph調至9.5~10。用3×4 ml二氯甲烷在快速混勻器中提取2min,離心(4 000r/min)3min,用尖嘴吸管將二氯甲烷轉入另一離心管中。合并三次二氯甲烷提取液,濃縮至1ml。
將上述濃縮的提取液通過注射器轉入c18預處理小柱(3.3.10)。用3ml 甲醇溶液(3.2.4)洗滌離心管并過c18預處理小柱,棄去流出液。繼用3ml正己烷洗滌離心管并過c18預處理小柱,棄去流出液。用2×2.5ml甲醇(3.2.3)洗滌離心管并過c18預處理小柱,收集二次洗脫液并濃縮至1ml以下。用甲醇(3.2.3)定容至1ml,供液相色譜測定。
3.4.2 測定
3.4.2.1 色譜條件
a. 色譜柱:μbondapak c18,300mm×29mm(id);
b. 流動相:甲醇-水(4+6);
c. 流速:0.8ml/min;
d. 檢測器:紫外檢測器,測定波長286nm;
e. 色譜柱溫度:室溫。
3.4.2.2 色譜測定
依據樣液中多菌靈含量情況,選定與樣液峰高相近的規范工作溶液。規范工作溶液和樣液中多菌靈響應值均在儀器檢測線性范圍內。對規范工作溶液和樣液等體積參插進樣測定。在上述色譜條件下,多菌靈保留時間約為7min。
3.4.3 空白試驗
除不加試樣外,按上述測定步驟停止。
3.5 結果計算和表述
用色譜數據處理機或按下式計算試樣中多菌靈殘留含量:
h·cs
x=───-
hs·c
式中:x—試樣中多菌靈殘留量,mg/kg;
h—樣液中多菌靈的峰高,mm;
hs—規范工作溶液中多菌靈的峰高,mm;
cs—規范工作溶液中多菌靈的濃度,μg/ml;
c—最終樣液所代表的試樣濃度,g/ml。
注:計算結果需扣除空白值。
4 測定低限、回收率
4.1 測定低限
本辦法的測定低限為0.7mg/kg。
4.2 回收率
回收率的實驗數據:多菌靈添加濃度在0.7~12.0mg/kg范圍內,回收率為90.9%~102.2%。